ورود به حساب

نام کاربری گذرواژه

گذرواژه را فراموش کردید؟ کلیک کنید

حساب کاربری ندارید؟ ساخت حساب

ساخت حساب کاربری

نام نام کاربری ایمیل شماره موبایل گذرواژه

برای ارتباط با ما می توانید از طریق شماره موبایل زیر از طریق تماس و پیامک با ما در ارتباط باشید


09117307688
09117179751

در صورت عدم پاسخ گویی از طریق پیامک با پشتیبان در ارتباط باشید

دسترسی نامحدود

برای کاربرانی که ثبت نام کرده اند

ضمانت بازگشت وجه

درصورت عدم همخوانی توضیحات با کتاب

پشتیبانی

از ساعت 7 صبح تا 10 شب

دانلود کتاب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

دانلود کتاب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

مشخصات کتاب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

ویرایش:  
نویسندگان: ,   
سری: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系列丛书 
ISBN (شابک) : 9787516163047 
ناشر: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سال نشر: 2015 
تعداد صفحات: 213 
زبان: Chinese 
فرمت فایل : PDF (درصورت درخواست کاربر به PDF، EPUB یا AZW3 تبدیل می شود) 
حجم فایل: 1 مگابایت 

قیمت کتاب (تومان) : 50,000



ثبت امتیاز به این کتاب

میانگین امتیاز به این کتاب :
       تعداد امتیاز دهندگان : 13


در صورت تبدیل فایل کتاب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 به فرمت های PDF، EPUB، AZW3، MOBI و یا DJVU می توانید به پشتیبان اطلاع دهید تا فایل مورد نظر را تبدیل نمایند.

توجه داشته باشید کتاب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法 نسخه زبان اصلی می باشد و کتاب ترجمه شده به فارسی نمی باشد. وبسایت اینترنشنال لایبرری ارائه دهنده کتاب های زبان اصلی می باشد و هیچ گونه کتاب ترجمه شده یا نوشته شده به فارسی را ارائه نمی دهد.


توضیحاتی درمورد کتاب به خارجی



فهرست مطالب

书名页
版权页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专题摘编”编委会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法”编委会成员
前言
目录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法的一般原理
	一 法的本质
		(一)原始社会没有法
		(二)法是社会分裂为阶级的产物
		(三)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巩固阶级统治的工具
	二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一)法是经济基础决定的
		(二)法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三)同一种经济关系可能产生多种法律形式
		(四)违背经济发展的法只是一纸空文
		(五)不适合新经济关系的法律观念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
	三 剥削阶级的法
		(一)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的本质
		(二)资产阶级法的本质
		(三)资产阶级法院、法官的阶级本质
		(四)关于资产阶级的法学
	四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与作用
		(一)要以无产阶级法律代替资产阶级法律
		(二)社会主义的法是广大人民意志的表现
		(三)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四)法消亡的历史必然性与长期性
	五 社会主义法的制定
		(一)法在斗争中产生,是经验的总结,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
		(二)立法要从实际出发
		(三)法随形势的发展需要不断立、改、废
		(四)法制要统一
		(五)实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六)法律可以继承,但不能照抄旧法
		(七)法的内部要和谐一致
		(八)加快立法的进程
		(九)坚持民主立法的原则
	六 司法机关的性质、任务与活动原则
		(一)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二)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
		(三)司法机关的活动原则
	七 社会主义法的执行、遵守与监督
		(一)必须切实保证法律的执行
		(二)干部与党员要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
		(三)监督法律的实施
		(四)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法律实施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宪法
	一 宪法的本质和作用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二)宪法反映了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
		(三)无产阶级在革命取得胜利后,必须废除资产阶级宪法,制定社会主义宪法
	二 资产阶级宪法
		(一)资产阶级宪法的反动性和虚伪性
		(二)资产阶级宪法的精神和基本内容归结在一个私有制上
		(三)资产阶级宪法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三 社会主义宪法
	四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资产阶级宣扬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阶级本质
		(二)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五 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性质
		(二)资产阶级国家机构的产生、本质和特征
		(三)无产阶级国家机构的建立
		(四)无产阶级国家机构是新型的民主的国家机构
		(五)无产阶级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选举法
	一 选举的本质、作用和历史发展
		(一)民主制和选举制
		(二)代表机关和选举
		(三)选举反映了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
		(四)选举的历史发展
	二 资产阶级的选举制度
		(一)资产阶级的选举制度是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的
		(二)资产阶级的选举制度限制和剥夺劳动人民的选举权利,保障资产阶级的特权
		(三)在资产阶级国家,不可能实现真正民主的选举
		(四)资产阶级选举中的舞弊和暴行
		(五)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选举的态度
	三 社会主义的选举制度
		(一)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本质、作用和优越性
		(二)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四)实行选民对代表的罢免权和监督权
		(五)关于选举的宣传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权的理论
	一 人权的社会性
		1.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所谓人权无非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权利
		2.人权是平等、自由、民主等观念的法权形式,它的内容是反映一种经济关系,并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
		3.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
	二 人权的阶级性、具体性
		1.在阶级社会中,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性,只有具体的带着阶级性的人性。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2.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平等、自由、民主,它们都是具体的,属于一定阶级的
		3.权利和义务的对立或统一,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对不同的阶级来说,其状况和意义是不同的
	三 以平等、自由、民主为基本内容的人权是历史地发展的
		1.资产阶级“政治国家”、“公民权利”与“市民社会”、“个人权利”的分离
		2.现代的平等要求,是指一切人和一切公民都应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经济平等成了无产阶级特有的战斗口号
	四 资产阶级人权是顺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产生并为其服务的
		(一)商品生产及交换关系是滋长自由平等思想的土壤
		(二)资产阶级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适应了人权的要求
	五 资产阶级人权的历史进步性
		(一)从宗教神权和封建特权下获得的政治解放是一大进步
		(二)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由发展扫除障碍
	六 资产阶级人权的历史局限性
		(一)资产阶级人权是在资本统治基础上的自由发展
		(二)资产阶级用金钱的特权代替了以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
		(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由平等对无产者只是一种形式
	七 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权的阶级实质
		(一)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人权
		(二)自由这一人权的实际应用就是私有财产这一人权
		(三)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人权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
		(四)资产阶级的民主国家是资本镇压劳动的机器
	八 资产阶级人权的虚伪性
		(一)只要剥削存在,就不会有平等
		(二)资产阶级“恩赐”给人民的权利严格限制在对资本有利的范围内
		(三)形式上的自由、平等、博爱掩盖着垄断、专制和剥削的本质
	九 资本扩张决定了民族权利不可能平等
		剥削压迫弱小民族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
	十 在一定条件下,无产阶级可以利用资产阶级人权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一)无产阶级可以利用资产阶级人权争取自身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二)无产阶级不能对资产阶级人权抱有迷信和幻想
	十一 社会主义社会人权的基础是公有制和无产阶级专政
		(一)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社会人权的形成准备了条件
		(二)无产阶级通过革命使自己上升为统治阶级进而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人权实现的根本条件
		(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人权的经济基础
		(四)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人权的政治基础
	十二 社会主义社会人权的本质特征
		(一)社会主义社会人权使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
		(二)社会主义社会人权保证人民真实地享受民主权利
		(三)由于消灭了剥削阶级,社会主义社会人权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平等
	十三 社会主义人权有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
	十四 社会主义社会人权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最终解放和全面发展人类自身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民法、经济法
	一 民法和经济法的性质、作用和建立
	二 所有权问题
	三 土地法令
	四 商品交换
	五 关于合同
	六 关于继承权
	七 关于劳动法
	八 关于税法
	九 经济管理
		(一)实行一长制
		(二)对生产和分配实行计算与监督
		(三)实行泰罗制
		(四)加强劳动纪律
	十 涉外经济法
		(一)关于利用外资、引进技术
		(二)关于租让制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婚姻家庭法
	一 婚姻
		(一)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
		(二)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没有婚姻自由
		(三)资本主义社会婚姻自由的局限性
		(四)社会主义制度下婚姻自由能够真正实现
		(五)保障离婚自由
		(六)离婚要慎重,反对杯水主义
	二 家庭
		(一)实行一夫一妻制
		(二)资本主义制度下男女平等的局限性
		(三)社会主义制度下男女真正平等
		(四)采取措施,保障男女事实上的平等
		(五)保护和教育子女
		(六)关于计划生育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一 犯罪的本质与原因
		(一)什么是犯罪
		(二)资本主义国家劳动人民犯罪是由剥削制度造成的
		(三)社会主义社会产生犯罪的条件
	二 刑罚的作用、原则与界限
		(一)刑罚的性质与作用
		(二)惩罚应该有界限
	三 要重视同经济领域的犯罪作斗争
	四 关于预防犯罪
	五 关于刑事诉讼
后记




نظرات کاربران